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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收账公司:个人破产可以免除哪些债务

时间:2024-10-16 点击:109 次
个人破产可以免除哪些债务

一、个人破产可以免除哪些债务

自个人申请破产后,即被判定为没有偿债能力。此时,债务问题需从无法偿债角度考察。实践中,债务人无法偿还尚可分为两类:临时无法偿还与永久无法偿还。若为前者,可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时段由债务人偿还。若是后者,仅能依托债务人个人财产予以偿还,且须经法院审理、裁决及执行,即债权人可通过债

务人之财产执行获取相应收益。

同时,《民法典》亦规定,借款人可于还款日期至前向贷款方申请展期,经贷款方许可,方可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个人破产后有什么限制

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寻求破产保护可能会对个人产生诸多限制。首先,他们不能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地,也不得任命新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层人士。

在正式宣告破产结束之前,这些活动都是被禁止的。换句话说,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破产负有的责任达到了需要赔偿损失的程度,那么他/她将被强制性地冻结3年,在此期限内不得再次成立他们的个人公司,同时也无法担任任何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职位。至于在具体情况下如何处理相应的破产事宜,仍然需要由公正严谨的法院进行合法评判。值得强调的是,无论何时进行资产清算,都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尤其针对各类破产事件做科学合理的判断,确定各项具体事宜。

此外,破产申请者还将面临一系列消费方面的限制措施,影响力堪比“严重失信人员”。在破产期间,债务人也将受到职业生涯的约束,比如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务。当借款人寻求借贷1000元人民币或者申请相等金额的信用卡授信额度时,必须向出借方明确告知自身的破产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个人资产出现破裂情况的债务人来说,若被认定为无偿债能力,其债务的处置将需要明确区分出暂时性的以及长期性的无法偿还状况。根据我国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借款人如果短期内未有能力偿还全部欠款,可以按照指定的期限逐步偿还。而当面临长期性的偿还无能状态时,唯一的债务偿还方式将是通过其个人的财产来供给。在这一过程中,债务人可能会受到法院的审查、裁定以及强制执行等程序的影响,而债权人也将有机会通过获得财产执行收益来弥补损失。除此之外,《民法典》亦赋予了借款人为避免还款日期提前而造成财务压力,在合适的时候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贷款展期的申请权利。在得到对方支持后,借款人有权选择延长贷款期限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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